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区11起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索 引 号 | MB1534522/2022-12992 | 发文日期 | 2022-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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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无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有 效 性 | 有效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区11起重大火灾隐患
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武汉市庆龄幼儿园等11起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街道(含中法生态城管委会有关处室、蔡甸经济开发区,下同)、区直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切实增强做好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抓好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改,坚决消除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攻坚克难。各街道对本辖区内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要进行责任分解,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步骤、防范措施和整改落实时限。对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每月开展一次联合执法,对“三合一”“多合一”和乱搭乱建的生产经营场所要采取临时查封、关停等措施;对违规占用消防通道的设施要采取强制拆除措施;对消防设施年久失修、失效的老旧居民小区要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对无责任主体的单位要加强管控,落实整改资金,切实将隐患整改到位。区直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本领域内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开展针对性的监管和督导。消防救援部门要指导各责任单位合理制订整改方案和进度计划,分阶段推进实施。
三、强化宣传,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新闻监督力度,加强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危害性的公示、曝光,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强大合力。同时,对整改迅速、态度积极的单位予以正面宣传,对在整改过程中因监管不到位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四、加强督导,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区消防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督导,定期开展督办检查。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信息反馈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并于2022年4月15日前上报本辖区、本领域内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联络人、联系电话,并同时上报《2022年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计划一览表》(附件2)和《2022年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进展情况表》(附件3)。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在2022年12月1日前完成年度整改任务,最长整改期限不超过2年。
上述报表和信息统一报至区消防安全生产委员会,联系人:杨叡,联系电话:69841537。
附件:1. 2022年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一览表
2. 2022年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计划一览表
3. 2022年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进展情况表
蔡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附件1
2022年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一览表
序号 | 单位(建筑)名称 | 单位简况 (建筑地址、面积、层数、高度) | 隐患基本情况 (隐患部位、具体隐患、违反或不符合法律、法规条款及依据判定办法的条款) | 单位 负责人 | 消防监管 责任人 | 区政府 责任人 | 督办 部门 | 计划整改完毕时间 | 督办 级别 |
1 | 武汉市庆龄幼儿园 | 地址:蔡甸区蔡甸街博奇 路9号; 面积:3188平方米; 层数:4层; 高度:15米; 使用性质:人员密集场所 | 1.幼儿园的儿童用房所在楼层位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6.9) 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 5.2.2条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 张春花 | 大队长:张新强 监督员:石 迪 | 陈 京 | 区教育局 | 2022-12-1 | 市级 |
2 | 湖北紫烽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蔡甸区奓山街西牛 一街19号厚德园区; 面积:3000平方米; 层数:1层; 高度:9米; 使用性质:丙类厂房 | 1.丙类车间未按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4.4) 2.丙类车间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7.7.1) 3.丙类车间未按要求设置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7.3.6) 4.丙类车间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在可燃构件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7.9.4) 5.生产场所建筑耐火等级与其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不相匹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7.9.1) 6.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按GB25506的规定持证上岗(7.8.2) 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 5.3.3 条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 闫 闯 | 大队长:张新强 | 陈 京 | 区科技和经信局 | 2022-12-1 | 市级 |
3 | 武汉新兰大集新生活广场(武汉新兰大集物业有限公司) | 地址:蔡甸区大集街大集村天鹅湖大道101号; 面积:2.1万平方米; 层数:3层; 高度:12米; 使用性质:商市场 | 1.建筑之间的既有防火间距被占用(7.1.2) 2.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7.5) 3.市场既有安全出口被封堵(7.3.3) 4.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7.4.6) 5.消防车通道被占用(7.1.1) 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 5.3.3 条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 杨干武 | 大队长:张新强 | 陈 京 | 区商务局 | 2022-12-1 | 市级 |
4 | 武汉鑫意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地址:蔡甸经济开发区沌口办事处珠山湖大道790号; | 1.丙类厂房未按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7.7.1) | 郭东升 | 大队长:张新强 | 陈 京 | 区科技和经信局 | 2022-12-1 | 市级 |
5 | 裕大华工业园(武汉亘星裕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中法生态城五贤路5号; 面积:2.8万平方米; 层数:1层; 高度:8米; 使用性质:物流仓库。 | 1.消防水泵不能正常联动控制(7.7.3)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7.7.2) 3.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7.7.1) 4.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排烟设施(7.5) 5.原布厂工房现作为仓库使用,仓库内设置办公室(7.2.3) 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 5.3.3 条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 彭志刚 | 大队长:张新强 监督员:廖志龙 | 陈 京 | 区科技和经信局 | 2022-12-1 | 区级 |
6 | 蔡甸货运站 | 地址:中法生态城新天大道131号; 面积:5.4万平方米; 层数:1层; 高度:12米; 使用性质:物流仓库 | 1.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4.4)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7.7.2) 3.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7.4.3) 4.仓库防火卷帘不能正常使用(7.2.2) 5.部分厂房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7.3.6) 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 5.3.3 条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 龚诗峰 | 大队长:张新强 监督员:廖志龙 | 陈 京 | 区科技和经信局 | 2022-12-1 | 区级 |
7 | 合众优年(武汉)养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蔡甸区大集街知音湖大道3号; 面积:4.9万平方米; 层数:6层; 高度:22米; 使用性质:养老机构 | 1.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7.4.6) 2.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消防用电设备末端自动切换装置(7.6.3)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7.7.2) 4.防烟排烟系统、消防水泵以及其他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7.7.3) 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 5.3.3 条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 王 晓 | 大队长:张新强 监督员:付本军 | 陈 京 | 区民政局 | 2022-12-1 | 区级 |
8 | 武桥重工梅洛特(湖北)物流有限公司 | 地址:蔡甸区常福工业示范园; 面积:4.9万平方米; 层数:1层; 高度:24.4米; 使用性质:物流仓库 | 1.消防车道被堵塞、占用(7.1.1) 2.建筑之间的既有防火间距被占用(7.1.2) 3.原有防火分区被改变并导致实际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50%(7.2.1) 4.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7.3.6) 5.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7.4.6) 6.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按GB 25506的规定持证上岗(7.8.2) 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 5.3.3 条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 张 轩 | 大队长:张新强 监督员:付本军 | 陈 京 | 区科技和经信局 | 2022-12-1 | 区级 |
9 | 武汉星光九鼎投资有限公司(星光九鼎工业园区) | 地址:蔡甸区奓山街星光村; 面积:8400平方米; 层数:1层; 高度:11米; 使用性质:厂房 | 1.园区内1、4、10号厂房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4.4) 2.园区内1、4、10号厂房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7.7.1) 3.园区内1、10号厂房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在可燃构件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7.9.4) 4.园区内1、4、10号厂房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7.3.6) 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 5.3.3 条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 董学平 | 大队长:张新强 监督员:赵永超 | 陈 京 | 区科技和经信局 | 2022-12-1 | 区级 |
10 | 武汉华辰恒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星光华辰工业园) | 地址:蔡甸区奓山街红焰村; 面积:3864平方米; 层数:1层; 高度:9米; 使用性质:厂房 | 1.园区内4号、7号厂房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7.3.6) 2.园区内4号、7号厂房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7.7.1) 3.园区内4号、7号厂房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4.4) 4.园区内4号、7号厂房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在可燃构件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7.9.4) 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 5.3.3 条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 孟 佳 | 大队长:张新强 监督员:赵永超 | 陈 京 | 区科技和经信局 | 2022-12-1 | 区级 |
11 | 蔡甸区何正朝沙发厂 | 地址:蔡甸区蔡甸街道孙家畈村谢湾1号; 面积:1400平方米; 层数:1层; 高度:3.6米; 使用性质:丙类生产 | 1.该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7.4.3) 2.房屋耐火等级不足(7.9.1) 3.电线直接敷设在可燃材料上,未穿管保护(7.9.4) 4.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7.3.6) 5.生产车间未与厨房、仓库进行防火分隔(7.2.3) 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 5.3.3 条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 何正朝 | 大队长:张新强 监督员:石 迪 | 陈 京 | 区科技和经信局 | 2022-12-1 | 区级 |
附件2
2022年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计划一览表
重大火灾 隐患单位 | 计划整改进度 | 销案时间 |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备 注 | 可根据需要将整改进度细化到月,如年内不能彻底整改销案的,要制定跨年度整改计划 |
附件3
2022年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进展情况表
所属行政区 |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称 | 隐患基本情况 | 隐患整改情况 | 下月整改计划 |
填表人: 审核人: 日期:
附件: